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
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及新投集团〔2018〕30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8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(一)中秋节:2018年9月22日(星期六)至9月2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(二)国庆节:2018年10月1日(星期一)至10月7日(星期日)放假调休,共7天,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二、有关工作安排
(一)教学工作
中秋节:因9月24日公休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,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,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。
国庆节:9月29日(周六)补10月4日(第六周周四)全天课程(包括必修课、晚上素质选修课等);9月30日(周日)补10月5日(第六周周五)全天课程(包括必修课、晚上素质选修课等);原9月29日(周六)和9月30日(周日)课程以及10月1-3日公休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,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,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。
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,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课数量,加强节后教学巡视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、学生处和督查督导处将对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前后的教师教学、学生出勤、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(二)图书馆工作
9月22日--9月24日,10月1日--10月7日报刊阅览室白天正常开放,其它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。
假期各自习室均按正常时间开放,数字资源访问及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。
(三)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
1.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,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2.开展自检自查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。
3.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,确保财产安全。
4.要做好假期间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。
5.加强各级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,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。
特此通知
学院办公室(发展规划处)
2018年9月18日